长沙市各相关单位:
根据省厅的要求,第三次十一大员考试必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(含补考)。长沙考点决定在9月26日开始对考试中有一个模块不合格的人员进行补考安排。为确保补考工作的顺利进行,现将补考相关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补考对象。
有一个模块不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补考费的考生。
二、补考时间安排。
长沙考点将安排有补考资格并已缴纳补考费的考生于2016年9月29日至9月30日补考;具体时间见考生准考证。
具体人员、参考时间安排参见考生个人后台。
补考工作安排如下:
三、补考收费安排
9月12日-9月26日上午有补考资格的考生补考收费时间安排在2016年9月27日;9月26日下午-28日有补考资格的考生补考收费,根据当天交卷成绩显示,当天在考点缴纳补考费。
考试收费地点:长沙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(识字岭 人民中路36号五楼)。费用按照省物价局最新批复标准收取,补考第一模块(含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、岗位通用知识、专业基础知识等三个科目)的收取考务费90元;补考第二模块的(含岗位知识、岗位实务等二个科目)收取考务费60元。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考生视同放弃补考。
注:请各有关单位参考长沙建设教育网站(www.csjsjyw.com)提供的可补考汇总名单(附件1),在交费时提交单位盖章的单位补考人员名册(附件2)打印件。
2016年9月26日